新华社消息 针对当前电信诈骗案增多现象,包头市银行部门近期出台新规:今后在包头市凡是给骗子汇出款的银行营业网点,如果没有尽到对上当者(万元以上的汇款者)的告知义务,要追究柜员和领导的责任。包头市银行系统近日启动倒查机制,对今年10月至12月发生电信诈骗的营业网点和柜员进行追责。(12月30日《北方新报》)
依据常理,客户的钱客户说了算,可以自由处置,外人无须说三道四,银行自然没有任何义务为客户担责。客户存取钱,银行不说话,容易造成一些经验不足的客户受损。客户是银行的上帝,客户理应得到银行最好的服务,其中就包括及时的避免上当受骗的善意提醒。为了防止电信诈骗,包头市银行部门下猛药:银行没尽到告知义务要追责,就是落实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的原则。
银行部门要求,柜员要问资金用途,问是否知道收款人情况,是否了解对方账户信息;看汇款人是否神色慌张,举止反常,是否持续接听电话;同时,银行对堵住电信诈骗的柜员给予奖励。银行没尽到告知义务要追责,这个规定大得民心。银行见多识广,容易识破各种骗子骗局,追责告知义务欠缺柜员,奖励防骗有功柜员,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客户利益,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民众利益。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尤其以冒充全国政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诈骗、中奖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和利用QQ冒充熟人聊天等诈骗犯罪形式表现最为突出。防止电信诈骗,不是某一个人,某一个部门的战斗,银行部门出招了,电信部门呢,其他部门呢?总不能还在摸石头不过河吧?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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