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恋上足疗女被骗是对道德的践踏

2013-12-31 16:21:5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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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某今年61岁,是张家港市某乡镇企业的退休职工,七年前与妻子离婚后独自居住在市区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内,生活也算安宁。但自从前年年底结识足疗女洪某后,他的晚年生活顿起波澜。(12月31日扬子晚报)

  2011年10月,曹某在市区某足疗店认识了26岁的洪某,孤独的他很快被温柔美貌的洪某吸引,双方不久就开始交往并同居,并卖房为其买车。令曹某未想到的是,购车仅过一个礼拜,洪某即驾驶该车离开张家港,并提出与曹某分手。曹某十分惊慌,向公安报警。洪某回称,双方是情人关系分手,轿车是自愿赠与。双方纠纷无法解决,一纸诉状将洪某告上了法庭。

  真是女方为钱失贞洁,男方破财又丢脸。“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年人应有独立思维,在你赠予的时候想些什么,26岁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不就是因为钱吗。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老年人,可叹、可笑、可悲。这个社会怎么了,老的不正经,小的不要脸,说白了都是钱闹的。色字头上一把刀,大爷请你长点心吧。

  在此我们不过多的批评文中曹某,空巢孤居老人孤独寂寞的确容易被人蒙蔽,这是我们年轻人应该理解的。反观洪姓女子,实数恶意欺骗,车子一到手就要分手,那么你同居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最后落下个“一清二白”实属罪有应得。现在社会上很多年轻女性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傍大款、求包养,一切都向钱看,早已把中华民族的良好美德丢尽。

  违背社会道德的人,最终不会有好下场的。君子好逑,取之有道,希望文中2位主角能够痛改前非,在做任何事之前要把你的良心放在第一位,这样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最后提醒大家要多关注家里的老人,多回家看看,多关心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如果曹某的子女能多关心关心他,也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作者:蔡玉军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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