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刑拘通知书上无罪名,官方称或系统未生成。截止到12月30日,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太清办事处的赵先立被拘留在该县看守所已达27天。当地检察院办案人员给家属出具的拘留通知书上,赵先立涉嫌的罪名一项为空白。检察院回应称,拘留通知书是县公安局出的,公安局刚换的系统,“可能是系统生成的时候没有生成”。(12月31日《京华时报》)
男子“无罪名”被拘,原来都是电脑系统惹的祸。这一借口无疑是非常荒唐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刑事拘留通知书必须具备完整的形式,要有涉嫌的罪名,否则出具拘留通知书的单位就涉嫌伪造刑事文书。目前当事人已被限制人身自由,如果通知书涉嫌伪造,赵先立也就可能遭到非法拘禁。如果通知书不是伪造的,而是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有关工作人员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假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鹿邑县的相关部门就“摊上事儿”了,并且是“摊上大事儿”了。可是,略谙中国国情者想必也都知道,在现有社会环境和法治生态下,相关部门和人员被依法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这些年来,随着电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出了问题拿电脑当挡箭牌的事情是越来越多了,媒体就报道过不少:医院将大量费用列在病人名下,被发现后解释是“电脑出了毛病”;学生中、高考成绩出错,教育部门告诉公众这是“电脑漏统”了;黑龙江一名小学生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栏上竟然写着“丧偶”——据说,这也是“电脑出了毛病”。看着势头,“都是电脑惹的祸”有希望成为新的推卸责任的“万能借口”,早晚会超过曾经红极一时的“临时工”。时代果真进步了,技术果真发达了,犯错的也都变成机器了。
电脑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很多便利,没想到现如今还为某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推卸责任的借口。可是,电脑都是由人制造和操作的,电脑软件也都是由人设计和运用的,电脑或者软件有问题,归根结底不还是人的问题吗?在升级更换系统的时候,难道就没有通盘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难道就没有发现其中的漏洞并及时修补,非要等到事情曝光才匆匆解释是系统出了问题?
别把责任都推给系统,别把电脑变成新的“替罪羊”。这样的做法不仅很难服众,也暴露了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只有多从自身找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才能避免“无罪名”被拘这类荒唐事情的发生,更好地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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