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这话的是云南丽江一位姓刘的导游。昨天,网友爆料称,在云南旅游时,游客被分为纯玩团和购物团。购物团的游客如果不买东西或者买的少,导游就会百般挖苦并要其作深刻检讨。(央广网,1月4日)
近日,丽江某导游再次暴发小宇宙,大放厥词、斥责辱骂游客引舆论关注。在这一过程中叫嚣:“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嘛,是欢迎你来消费。”“游客不消费很可耻!不打算花钱就睡在家里!” 从不买东西就弄死你到不消费比卖淫还可耻,导游们的暴怒总能让人心惊胆颤,然而毕竟游客是来旅游看风景并不是来买东西的,如果说要买东西,在大城市中的商品有着比景区更廉价、更优良的商品。其实,导游如此愤慨的辱骂下所反映出的还是导游与商品销售商间的利益关联、与游客间赤裸裸的利益冲突。
自去年10月《旅游法》落地,其中对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明确予以禁止。但类似事件仍频繁出现则进一步折射当前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未很好的平衡导游和游客间的利益冲突,或者说禁令的实际效果收效甚微。
明文禁止的法律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原因或许是多方面,可能管理部门监管不严格、可能法律宣传不到位、可能导游法律意识淡薄等等,但这其中也不乏法律执行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导游及旅游产品销售商在生活压力之下面对经济利益的考量。一方面导游掌握着丰富的消费人群,另一方面销售商笼络着低价的商品来源。这种匹配的市场营销关系让双方方便的相互结成利益共同体,试图通过相互联系与结合,顺利完成商品交换。但是却忘了最重要一点,游客来旅游的目的并非仅仅是购物或者主要并不在于购物,如果要购物则在步行街、商场等市中心即可完成。
因此,要彻底治理暴力导游、疯狂导游的现象,并不仅仅是旅游管理部门加强法制宣传、落实旅游监管、规范旅游市场那么简单,而是涉及到从体制方面对于导游工资报酬的调整、导游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变革,涉及导游自身价值观念的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升。首先,相关各方亟需从游客本身出发,形成由市场所决定的旅游价格调整机制,保证科学合理的旅游费用,既要防止随意涨价、价格虚高又要注重以虚低价格、吸引游客推销商品。其次,产品生产及销售商,最重要的不是销售,而是扎实的加强产品的创造、创新、设计及后续服务,通过产品自身价值的升华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形成独特购买力。最后,旅游监管部门也同样不能放松监管、忽视自身责任。对于顶风违法、屡禁不止的暴力典型、疯狂导游要依法予以惩处,切实维护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作者:豆腐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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