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威胁车主 “鹊占鸠巢”为哪般?

2014-01-07 09:48:5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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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车主,您好!为了大家的健康,请您在18:30-20:30这段时间不要在此停车。车如果有意外,后果自负!谢谢合作!新城广场健身队敬上。”1月5日下午4点,广场舞大妈贴在私家车上的一张告示被曝光在化龙巷论坛上,立即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1月7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大妈跳广场舞屡屡引起争议,但这次大妈竟然在农行门口,强占地盘,警告车辆,显示了大妈们的霸道。

  首先,这块地方不是大妈们的私人属地。现在城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每一块地方都有它的设计用途,在街道边、门店前,多是人行道或停车位,本不该跳广场舞。以健身、在此跳舞时间长为由,来强占此地,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大妈警示车主,还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原因,那就是大妈们多是附近的居民,对于“家门口”的某一块地方,占起来就带有强势。这一点理由也不该成立。

  我要问一句:大妈们,你们警告在某一时间段不挪车的车主,要“后果自负”,那么,大妈跳舞时噪音扰民、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是不是也该“后果自负”呢?

  一张告示,示出了一些大妈们的霸道、蛮横。一群人以跳舞为由强占地盘,这就如凑够一群人就要大摇大摆闯红灯过马路一样, 是与现代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的。现代社会要讲法治、讲规则,而不是看谁蛮横、谁强势。停车的地方,却偏要让人家挪走,让大妈跳舞,这是“鹊占鸠巢”的现代版。

  “鹊占鸠巢”凸显了公共管理的缺失。门店前从市政规划方面讲,不能用来跳广场舞。对于大妈们的跳舞行为,有关部门理应早就出来制止。跳了几年没人来管,以致噪音扰民、占道,如今与车主发生冲突,主要是公共管理缺失。在城市这人员密集的地方,公共管理一定要细、要常态化,要防微杜渐,而不是事情“闹大了”再出来管理。

  “鹊占鸠巢”还凸显公众健身场所的极度缺乏。从大妈们来讲,在街边跳舞,空气污浊、人多嘈杂、还要为“占地盘”下不少力气,时不时地还要受人白眼和议论,在此跳舞也实属无奈。因为现在的城市是“水泥森林”,像公园绿地等适合健身的地方很少,满足不了为数众多的大妈们的健身需要。我们的城市建设,不能一味地讲“市场开发”,还要讲“以人为本”和“宜居”,多从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考虑问题。

 

  作者:闫东良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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