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4岁的孩子,本该在学校接受教育学知识,可是,彝族凉州女童吉觉阿呷(化名)却随着大人们一道外出打工。绕线、装箱、打包,样样在行,俨然一位老员工,“老板说我能干呢!”语调中透着几分自豪。当记者给她照相时,她敏捷地躲开了。“你拍我是要上电视的吗?不要让我上电视,不然出去打工他们就不要我了”,吉觉阿呷恳求道。(1月14日《人民日报》)
青春年少好读书,14岁正是读书求学的好时光,而吉觉阿呷却过早地脱离学校,辍学在家,干起喂猪、洗衣、做饭等家务杂事,彝族新年之后,又被“提拔”为家庭主劳力,远赴广东打工,这种安排分明违反了规律,是拔苗助长。
在凉州,像吉觉阿呷这样辍学的女童还有很多,她们辍学,既有学校路程远、教学不够人性化的因素,也有家庭和观念方面原因。辍学女童家庭大都孩子多,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影响,家里往往只保证男孩有学可上,女孩则“委屈求辍”。一些女童自己也认为,“读书费钱”,而打工反而能挣钱。两相比较,选择辍学打工,似乎被抽中了“上上签”一样,成为她们的不二选择。
应当说,女童和其家人只顾及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孩子的长远发展。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今日入校学习,是为将来生活和工作打下基础。保证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国家的法律规定,女童辍学打工,本身就违反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受到干预和制止。
面对记者的采访,孩子显得很担忧,怕被媒体曝光之后,没有雇主敢收留她们。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记者可能也会考虑女童的恳求,不会将她们照片外传。否则,她们真的会失去眼前这份很美好的工作。可是,“无处打工”之忧远远小于“有学不上”之忧,前者是站在个人和家庭角度思考问题,而后者则是从国家和社会角度来看问题,如果孩子们只想着赚钱养家而无心向学,国家后继无人,影响可就大了。
保护辍学女童,紧要的不是让她们有工可打,而是让她们有学可上。让辍学女童离开工厂,走进课堂,是一项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首先,企业要禁用未成年人,从源头上阻断女童打工潮,对那些违法招聘女童的黑中介,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其次,学校要为女童重新入学提供必要的便利,如安排教师为她们“开小灶”,让她们跟上大部队;三是提高家庭收入,让女童“在其年谋其学”,不至于因家庭贫困而分忧。
作者:叶传龙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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