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说,青海湟中县一位44岁妇女李发莲替朋友看店,结果莫名其妙被城管连抽了十几个耳光拉到了镇政府打得鼻青脸肿,而后城管以认错了人为理由,就把她扔在镇政府不管了。事后,打人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对临聘人员予以辞退,对队长和副队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央视网2014年2月15日)
近年来,发生在城管身上的负面新闻不断,社会各界对城管的负面印象逐渐多起来甚至反感,认为城管只会欺负弱小,只会没收摊档和打人,城管与小摊贩之间的关系演变成明目张胆的“猫鼠大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城管权力太大,几乎没有管不了的事,小到乱摆摊的管制,大到户外广告申请的批准,凡是关乎市容市貌的事情他们都能管,另一方面城管队伍整体素质良莠不齐,某些协管员自身素质不高,没有执法权的要执法,不懂法的也要执法,造成了一些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
要改变这种现状,笔者以为应该从城管部门本身入手,净化城管队伍,提高协管员进入门槛,进行严格培训和考核甚至持证上岗,让素质不高者不能浑水摸鱼。明确执法标准,明确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让城管队员执法时心里“有杆秤“,才能避免粗暴执法。
当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明确要求突出抓好直接联系群众的执法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要切实解决执法部门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的问题,城管部门只有“知耻而后勇“,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对思想和作风进行一次精神洗礼,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才能改变人们的偏见,我们的城市才会越来越好。
作者:缺一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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