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追尾事故,导致5人死亡。死者家属反映,这5人是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临时工,他们是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丧命的。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否认了这一说法。(2月18日中国广播网)
人已死逝去的是五条宝贵的生命,可是真相到底是什么?谁来给他们一个公道?近几年来“临时工”似乎成了弱势群体的代名词,出事的往往总是临时工,他们拿着相对低廉的工资,干着脏累苦险的工作,权益没有任何保障,出了问题首要被开除或是问责,为何受伤的总是临时工?他们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面对死者的工作日记、警服还有举报人的有力证词,警方一味的否认却给不出合理的解释。这里面恐怕不仅是因雇佣临时工违法,还有更大的利益链条需要去查清。查清这五位死者究竟是不是临时工相信并不是难事。
在我国新劳动合同法里,已经没有了“临时工”一说,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本单位职工,而不签用工合同,则是违法行为。但现实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都有临时工的存在,其实执法部门雇佣“临时工”执法,代表的是执法部门而非“临时工”,再“临时”的人,也与本部门脱不了干系,执法中造成的所有后果,也应当由执法部门负责。以前爱把临时工当做替罪羊,如今对于钦州市公安局巴不得把他们仍的远远的关系撇的干干净净,这样的做法真是让人心寒。
不要让临时工在受伤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里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带头杜绝临时工的使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雇佣临时工,还需要劳动者自己提高法律意识,签订劳动保护协议,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合法的用工环境。
作者:夏宁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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