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晚,微博上众多八卦账号纷纷爆料,有媒体拍到了文章和姚笛"在一起"的铁证。3月31日凌晨,文章在微博发表声明,回应与姚笛出轨传闻,称“愿承担一切后果”,并道歉称辜负了马伊琍和孩子。至此,文章出轨的事实已是板上钉钉。
娱乐记者为了工作,为了迎合广大群众猎奇的心理,便挖掘明星们的隐私,趋于曝光一些“见不得人”的消息以引起轰动。连某某明星住哪里吃什么穿什么都被了解得一清二楚,更别说什么时候在哪里为孩子选购了什么牌子的纸尿裤。
文章这次虽是“咎由自取”,但是曝光者称与他的搭档追踪了8个月,他们的“用心良苦”可见一斑,这根本是“蓄谋良久”,是早就布好的一个圈。齐网拉呱,转载请注明。“周一见”不只一个,他们早就潜伏在明星们的身边,明星们根本没有隐私可言,当他们一脚踏进娱乐圈,他们就注定会一直生活在玻璃屋中,他们的隐私就会宣告死亡,被挂上花圈。这就无怪李亚鹏为了保护女儿而打记者,很多明星结婚多年也不敢公布。
娱乐记者追击明星的消息是工作使然,无可厚非,可这追击的深度就没有一点限制吗?哪怕记者们已经越了界,侵害了明星的隐私权。当所有人都在可怜马伊琍,谴责文章跟姚笛之时,难道就没有想过爆料的记者其实已经侵害了明星们的隐私权,尽管这深藏的“隐私”是灰色的,见不了光的。
法律赋予了每个人隐私权这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当然包括明星。我国现行法律虽然在隐私权立法上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仍存在着缺乏娱乐明星隐私权保护的专门法律等一些问题。为了保护明星的隐私权,给他们一个“公私分明”的生活环境,为了规范娱乐记者们的职业道德,给“曝光”一个限度,也为了清理娱乐圈的乱相,缓和娱乐记者想曝光与明星想深藏而产生的矛盾,立法部门应该加快针对保护明星隐私权的立法步伐,给娱乐记者一个标准,保护明星的隐私权,给明星的玻璃屋挂一副窗帘,让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生活。
作者:陈章皑瑶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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