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摔倒不要怕,马上扶起来”的社会新风尚,今年3月19号,由网友“日出东海”、“仙乐飘飘”等人发起的“扶人志愿者协会”在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成立。该协会承诺,如果产生法律问题,一律由“扶会”来买单。协会成立20多天来,志愿者已达1500多人,其中两位志愿者就是被扶老人的家属。(4月15日中国广播网)
毋庸讳言,“扶不扶”已然成为一个拷问爱心和良心的社会大问题,不少人为此很纠结——扶吧,有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不扶吧,又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让良心不安。
人具有自然属性,也有最基本的需求,其中包括精神需求,更包括物质需求,这既是人作为生物得以生存下去的基本要素,也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不应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在物质方面的补偿需求简单地视作与“义”相对立的“利”。必须看到,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帮助他人而致自己的切身利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时,也需受到来自社会的支持和保护。
为实现“摔倒不要怕,马上扶起来”的社会新风尚,河南三门峡卢氏县成立“扶人志愿者协会”,无疑具有值得赞赏的现实意义。一者,可以消除民众“不敢扶”的后顾之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似乎越来越冷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某种程度上讲成了社会的一种“稀缺品”,扶人惹上一身骚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以至于在今天这个流行语层出不穷的时代,一不小心又“撞”出一个流行语来——“老太太跌倒了,千万别去扶”。“扶人志愿者协会”,就是要“扶”民众一把,让他们在关键时刻能及时伸出温暖之手。二者,可以增强民众的社会责任感。“扶人志愿者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显示出发起者及参加者本身就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他们滚动着“爱心雪球”,必然会引领和带动越来越多的民众去承担社会责任。三者,可以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如今的民间组织不可谓不多,但谋取私利的组织也不少,而“扶人志愿者协会”则绝对是一个正能量十足的组织,以它的振臂一呼,在社会上产生强大的“爱心核聚变”。
三门峡市卢氏县“扶人自愿者协会”在诗歌《这个春天》中这样写道:扶起一个人把最初的美还给已经沉睡沉默的大界,扶正一个人把芬芳定格在山桃花的眉心……诚哉斯言,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扶正良心,尽可能多帮助亟需帮助之人。
作者:钱桂林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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