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给差评被卖家骚扰,维权途径何解?

2014-10-12 18:59:2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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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微博@陈玉婷婷婷婷婷婷:差评被骚扰,威胁我改好评,不改天天打电话,不接就发短信。拉黑后竟然拿我手机号在各种网站注册,一天半至少收到两百条注册验证码,更可恶的是拿我号码在网上相亲,相亲的人都给我发短信了,天没亮手机就响了,神经衰弱了都。自不久前在淘宝网上购物给卖家一个差评后,小陈的生活就没有消停过。先是接到卖家的电话短信“轰炸”,随后收到200多条各类网站的注册验证短信,更郁闷的,还有人来电说在相亲网站上看中了小陈,想跟小陈谈朋友。(新华网,10月11日)

  电子商务发达的今天,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购物方式,正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网络购物因其物美价廉、方便快捷而风靡时下,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因而网络购物消费异军突起。然而伴随网络购物如火如荼的进行也有诸多不和谐、不诚信的现象,比如:商品假冒伪劣、网络诈骗、售后服务缺失等等。网上交易投诉大幅度增加,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对于本次案例中的消费者因为商品不满意而给了店家差评,实为消费者在行使自身权利,然而,给出差评后,卖家对消费者每晚几百条短信、电话轮番轰炸,用各种威胁要求更改评价,卖家甚至还将消费者个人私照挂上相亲网,严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如此行为,的确让人愤慨。其实,近几年关于网购中消费者给差评后遭到报复的事还不止如此,有些消费者遭遇“呼死你”骚扰,有的被恐吓威胁,有的甚至是被卖家上门砍人,因此,消费者网购维权途径已亟需整治。

  整治网购市场弊病,维护消费者权利,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完善电子商务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就赔偿责任承担主体、合同模式、权利与义务、纠纷处理机制、赔付途径等作出规定。其次,要建立严格的产品销售商准入制度和网络营运商认证制度,对网络营运商要建立“网络营运档案”,进入程序化管理。再者,要建立全国性网络购物纠纷处理机构及赔付机制,探索性的在基层法院设立“网络法庭”,专门受理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对一时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可由民事审判庭予以审判。最后,卖家与消费者都应从自身角度保存好网络交易中诸如网页截图、通话记录等证据资料,以便裁决时能体现公正公平。

  网购作为新事物,今后还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在这过程之中所显现的弊病还得由法律、制度等多重手段进行管理与监督,进而能让网民享受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尽情享受网购带来的便利。

  作者:赵杨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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