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按家庭征收”是个好主意

2013-09-01 22:38:3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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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目前已经实施两周年。多位财税专家近日在天和经济研究所举办的“瞻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财税体制改革走向”的沙龙上表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建议改按家庭征税,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实现真正的税负公平。(9月1日中国新闻网)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取个税天经地义。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经济两大主要职能。然而,新个税法实施两年来,个税的财政收入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调节社会经济职能却广受诟病。
  据中国网8月13日报道:财政部当日公布2013年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1849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177亿元,增长11%。其中,7月个人所得税494亿元,同比增加36亿元,增长7.9%。个税的财政收入职能发挥由此可见一斑。相反,个税在调节社会经济职能方面却让人大失所望——真正承受个税负担的主要是工薪阶层,而富人们则没有交多少税,因而才有了“个人所得税是‘工薪阶层税’”之说。正因如此,不少专家建议:个税应改按家庭征收,这无疑是个好主意。
  目前的个税,除了“三险一金”外,缺乏教育、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专项扣除,而且个税免征额未与物价挂钩。改为按照家庭征收后,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家庭,就应该少交税,赡养残疾人、患病老人的家庭更应该抵扣更多,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此其一。
  其二,更能发挥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北京久益华瑞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吴丽光指出,在个税方面,现在大家普遍诟病的是,工薪阶层全都纳税,甚至发月饼都要交税,而好多富人反倒不纳税。吴丽光举例说:在股权转让时,很多富人通过聘请税务顾问进行税务筹划,就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将规定的20%的税率降低到10%以内。
  第三,减轻居民和税务部门负担。一个工薪族家庭,至少有两口人要交个税,按个人征收,至少要办两次,而按家庭征收,一次就搞定。同时,个税按月征收也应改为按年征收,这不但能够更加减少居民和税务部门的麻烦,还能减轻因为收入的季节性差异而导致居民在收入提高的月份会被征收较高档次的个税税率的负担。
  减税、减负和更加公平,是未来税收改革的走向。对于涉及千万家、涉及亿万人的个税改革,理应与时俱进,当好税收改革的排头兵。

  作者:毛开云
  稿源:齐网
  编辑:时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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