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超生举报谁在丛中笑?

2013-09-22 09:53:40  来源: 时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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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漳州市加大对名人、富人超生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征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年收入百万的私企老板,将被征收至少几百万元的社会抚养费。群众举报富人超生,一经查实,奖励一万元。(9月21日《北京晨报》)
 

  凭着富人的财大气粗和名人的光环笼罩,他们的超生往往做的很隐秘。目前,奖励超生举报并没有成为全国统一政策,以前只有北京、江西等地尝试过。这次漳州市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共同治理超生,对举报超生给予一定奖励,在理念和形式上是正确且必要的。但是,结合到具体内容,则需要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者,计生管理部门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防范超生的监控手段,他们应当成为发现和监控超生的主力军。发动群众举报超生,有将此项工作推给社会、挑动穷人斗富人之嫌。
  二者,对举报超生者给予一万元奖励封顶,不利于调动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对富人超生,可以征收几百万社会抚养费,而只奖励给举报者一万元,让人感觉还是地方政府占了大便宜,这个帐老百姓还能算得清。笔者以为,对举报超生的奖励,应该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挂钩,以一万元为奖励起点,上不封顶,多征多奖。
  三者,举报名人富人超生有奖,如果举报穷人超生,是否也该给些奖励?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贯彻执行政策应当一视同仁。时下穷人超生形成的“游击队”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冲击也不小,对其举报同样应该受到奖励。而漳州市出台的政策并未提及这部分人群,留下了“政策漏洞”。
  四者,在奖励的同时,必须为举报人保密,认真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名人富人既敢违反国策超生,就敢对举报者下毒手。如果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做不到严格保密,保护不力,就容易给举报人带来人身伤害,造成负面影响,阻滞此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五者,对名人富人超生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不能将征收抚养费作为唯一处罚手段,还需加大处罚力度,出台配套措施,让超生的名人富人“一名不文”。同时,也要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加强管理,既不能让社会抚养费沦为名人富人超生的“许可证”,也不能让其成为地方和部门的“小金库”。

  作者:叶传龙
  稿源:时评界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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