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今年8月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称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8月31日《新京报》)
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资格,对整顿职业资格许可证多、乱、杂的现象具有很大导向作用。一是能够肃清职业资格考试乱收费、培训五花八门的现象;二是解救“人在证途”的老百姓,替民众减了负;三是能够有效预防考证热,让整日为考证而操劳的学生和市民静下心来学习专业知识、拓展实践技能。
会考试和会做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复习几本参考书就取得某个资格证并不代表就具有了这个行业所需要的能力。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怪象,拿着一堆证书的毕业生们却找不到工作,证书越泛滥,职业资格证代表的水平就越低,职业资格证也就失去了职业衡量的意义。如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仅仅意味着从政府规制的角度进行取消,并斩断了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而在资格证的另一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却没有取消相应的职业资格条件限制,那这种职业许可证的取消也是不彻底的。
如果用人单位的职业资格限制条件仍然存在,资格证市场就不会从根本上消除。用人单位在资格证上的滞后调整势必会产生两个恶性后果:一是那些已经取得了相应资格的人会成为受益群体,进而排挤了大量无法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门槛资格的人,这是变相的就业歧视;二是无资格的人就希望通过资格考试来证明自己,于是就会催生一批办假证、违规培训的机构,甚至不排除有部分体制内人员伺机进行权力寻租,造成学生被骗、市场失信、官员腐败等乱象。
因此,职业资格许可的取消也亟需用人单位的及时配合。政府取消了某个职业资格证的许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就应该在招聘、晋升、奖励等环节相应地取消某个职业资格证的限制,政府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范围内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和准入类资格,用人单位的准入条件和评价条件也应该随着国家的调整而调整。只有政府规制和用人单位调整协同配合,职业资格许可领域的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止,用人标准才能得到更加精准的衡量,严格资格许可条件下培养出的人才才真正具有厚度。
作者:陶建武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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