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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3 05:07:54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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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本意是作为严肃法纪的一种辅助手段,但多年来,“罚款指标”在执法部门明滋暗长,公众虽“敢怒”却“不敢言”,根本原因就在于却变成了一些执法部门“创收”的工具。齐网拉呱原创评论。比如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其相关经费仍然需要罚款返还来支撑,执法人员工资福利与罚款额挂钩,而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更是严重依赖罚款,这也驱使执法人员和单位,将罚款作为执法的首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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