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拉呱 > 新聊斋 > 正文
搜索
2014-11-03 05:07:54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因此,要让“罚款指标”彻底销声匿迹,不仅要对相关人员“动真格”打板子,该免职的就要免职,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能用“通报批评”来“挠痒”了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切断依赖于“罚款经济”诸多利益链,禁绝超收奖励和罚款分成体制,防止权力的异化。唯有如此,才能切实保证执法人员不再为“创收”而执法,老百姓的权益也才能得到执法者更好的尊重。
作者:安子州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5/5 首页 上一页 3 4 5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今日热点
体育 社会与法 百姓民生 社会万象 奇闻异事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 健康
推广
拉呱
新聊斋 | 孟母学堂 | 百姓茶座
频道推荐
社会 | 娱乐 | 女人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