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易”,更应“为官有为”

2014-12-08 14:53:5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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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不出腐败问题,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与其主动作为担风险,莫如平平安安混日子。这种把作为跟风险捆绑在一起的思维,实际上是将做清官与当庸官混为一谈。(12月7日 中新网)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里的为民做主,应当包括两个含义:一是维护平民的正当利益,二是为平民做主。它内蕴的逻辑是:官者拥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你为官者最起码的职责,是人民对你们提出的最低要求。现实中,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消极倦怠、不思进取,在工作中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整日里浑浑噩噩、消极度日,有的甚至提前为自己做出“与世无争,不宜为官”的定性;有的怕事躲事、明哲保身,在工作中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错误观点,生怕因为多做事而做错事,进而影响到自己的进步提高,于是他们就选择遇事躲着走、绕着走,以自以为最安全的方式寄希望于“坐热冷板凳”。

  “啥都不干,难找缺陷。不做事情,不担风险。组织考核,没有缺点。”就此而言,反四风、改作风,就要反对庸官、懒官、太平官,就要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为了做事才当官,而不是为了当官才做事,更不能为了保官不做事。当下,有的干部缺少对现实情况的了解以及复杂局面的判断,看不清形势,做不出决断,或是不愿负责,不敢担当。这样的干部“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话不说,只会亦步亦趋地守着“不出事”的逻辑,世故圆滑地成为推脱难题的“太极高手”。这样的干部为官不为,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让人感觉不到奋勇前进的活力。

  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为官一任,就要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干部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但也需避免不善用权,使权力旁落等不负责任的行为。群众赋予干部权力,干部就应用好权力为民造福,这是干部的责任和义务。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妇孺皆知的民谚,它用通俗易懂的话说出了为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当年毛泽东同志能在国共两党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就是因为“为民”的思想使他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当今大开放、大发展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更要牢记“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群众的力量成为支持我们事业的坚强后盾。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需要有务实的作风,实干的劲头,遇事善于明辨是非利害,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言行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既要注重当前,又要想到长远,集中精力,重点抓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具体事,并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真正做到“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为党和人民干而不是为自己干”,“为官不易”,更应“为官有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

  作者:尤红梅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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