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零拖欠”须扫清“讨薪霾”

2017-01-18 20:14:3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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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苏顺顺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每到年末岁尾时,“农民工讨薪”便成为热词,仿佛一年一度的“节令事”。尽管相关部门和媒体强力介入,追欠薪可谓声声疾步步紧,但因欠薪产生的纠纷依然层出不穷。

  众所周知,农民工作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极大贡献,他们绝大多数来自于农村,接受教育贫乏,法律意识淡薄,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城市土地上洒下热汗,辛苦劳动,却无法获得与劳动相符权益和待遇,有的与用人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得不走上讨薪维权的艰难路,由于面广量大,讨薪往往陷入“死结”。

  一边是国家和地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一边为何农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大多数民工无法及时、足额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以至出现“绝命讨薪”,为拿到薪资,以极端方式相要挟,或跳楼、或爬塔吊……显然,这种现象的存在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的一大隐患,同时也是推进民生发展的一块“心病”。如果不能“医好心病”,将有碍于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医病救人,需挖掘病因”,解决民工讨薪难题,需找准成因,施于对策。

  究其原因, 农民工欠薪问题往往盘根错节。作为拖欠民工薪的有些企业,一方面主观上有钱不想发。企业的本质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可以利用手中的资金(农民工的薪水)去投资其它项目,赚取更多的资金为下一轮的投资“蓄力”,导致民工薪水不能按时按量派发;另一方面客观上是想发没钱发。一部分企业运营机制存在问题,当其因资金断层无法继续工程时,企业高层可能会选择“跑路”,一旦发生,民工将去何处讨薪,向何人讨薪?主客观原因相结合,为民工讨薪积下一层“霾”。此外,政府有关部门保障民工劳动权益的工作力度不够,民工讨薪时常会遭遇“踢皮球”待遇,致使民工走向极端。因此,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刻不容缓。

  农民工欠薪问题能否解决得好,关键还在于各地政府部门积极作为,真正关心和切实解决百姓冷暖问题。作为讨薪主体的民工,首先应提高法律意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方能为维权提供依据;其次,采取合法合理的讨薪方式,切勿采取极端手段,让亲人含泪。当然,农民工讨薪问题,还涉及到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企业应以信立本。“言无信,无以立”,需尊重民工的劳动成果,按时按量给予符合其劳动行为的薪酬。

  就国家和政府部门而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解决好广大人民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给付是其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解决农民工欠薪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大整治农民拖欠薪资问题的力度,杜绝农民工薪资“零拖欠”,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提高相关部门服务水平,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拓宽维权渠道,开通农民工讨薪的绿色便捷通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组织专人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工合法维权意识,为民工讨薪助力,切实推进民生工程向前迈进。

  总之,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各级政府和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替农民工铺好回家过年的路。让每一个在外艰辛劳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都能安安稳稳带着收获的喜悦回家过年,让那些在家里守护了一年的老人和孩子们都能迎接一份欣喜,等来他们期盼已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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