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建设莫因事小而不为

2013-09-04 07:46:0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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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间新华社播发一则消息,说明了前天被免职的高检检察员是因为到达退休年龄。原来是正常的职务任免,公众疑惑烟消云散。
   然而前天新华社受命播发了这则消息,是说明人大常委会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人职务,未做任何解释。因为被免去的四人曾经和影响重大的某人案件有关系,突然之间没说明任何理由的免职,让不知情的公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时间坊间各种猜测议论蜂起。
  也许内部人员和知情人是知道这则任免原因的,但是作为权威发布,是面对广大公众,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一种体现,这和例行公事的内部公文还是有区别的,现在虽提倡公文简洁,但不等于是说惜墨如金,把应该也可以说明的事项省略掉。
   比如这期消息发布,应该知道当事人特殊经历,而且免职又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没有任何事项和理由需要保密的,尽管免职未必是处分,但也不全是褒扬,尤其在事情原委不明白的时候,公众把它看成是一个中性词,也许当事人另有任用,也许是因为过错被免职,,因此而探究的心理是正常的,满足公众知情权也好,体现决策程序化也好,既然对外公开,就要公众明白,不要让公众猜谜,这样无形之中就损害了自己的公信力。
   现在政府公信力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很多时候是我们在细节、在敏感问题上处置不力。比如这则人士任免消息就是典型案例,特殊时期,人事任免是敏感事件,何况又是敏感人物,如果不考虑公众的感受,简单按程序办事,未必会取得好效果,弄不好这就是谣言的滥觞,一旦等到谣言四起,急急忙忙去灭火,最终可能大白天下,但是付出的成本却无可承受,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于追回。
   莫要因为事小而不为,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程序化如不注意实质内容的,公信力的建设和提高,有时就在毁于一字一词之间,毫厘之别差之千里,切莫掉以轻心啊。

  作者:肖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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