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并获得了毛泽东同志“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的亲笔批示。从此,“枫桥经验”便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更形成特色鲜明、与时俱进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传承“枫桥经验”为群众工作“把好脉”。50年以来的重要经验,在时间和实践不断的累积沉淀中已全然将群众工作中的点点滴滴融入进了经验当中,群众的每一种呼声,群众的每一次诉求,都能从“枫桥经验”中找到相对应的典范,作为新时期的组工人,更要努力学习、探寻“枫桥经验”中蕴含的精髓,在不断的实践中指导自己的工作,进一步促进自己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引前进的方向。要切实的深入到基层一线当中,询问群众的所需所求所盼,真实的掌握第一手的资料,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好脉”,才能制定出合适、切实的实施方案,才能有效的促进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传承创新“枫桥经验”为群众工作“开好方”。做好群众工作,就要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不能单纯的将“枫桥经验”中的好的经验搬到现在的群众工作当中来,而是要在传承的基础上,结合当下群众工作、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制定出新的方针政策,才能更好的适应当下的群众工作。在完成前期的调研工作之后,要吸取前人的优良经验,在不断整理、改进的情况下,为群众工作的开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针路线,这样才是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传承与创新。
创新“枫桥经验”为群众工作“施好治”。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的效率,解决更多的群众的问题,把11次来回办证的事件彻底消除在襁褓之中,创新开展工作必不可少。除了沿用当下的集中点办证等好的做法以外,还应当下到基层,把权力带到群众当中,不再是坐等群众来咨询办事,而是带上自己的一颗诚挚为民服务的心,到群众当中,及时有效的为群众解决自己遇到的困难,进一步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彻底为群众治好各个方面的疑难杂症。
作者:韩鑫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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