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但近几年来,从“地沟油”到“毒奶粉”再到如今的“病死猪肉腊肠”,何以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违法成本低,对食品安全事件处罚力度不够。在我国出现食品违规经营、违规操作的处罚往往只是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力度触及不到违法分子的痛处,也起不到警示作用;
二是食品监管不强,执法不到位,食品不能严格把关,致使有害食品流通于市;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诚信道德低下,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四是民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有效保护自身利益。
既然找出了症结所在,只要政府对症下药,建立和完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填补现有法律的空白,切实保证法律对食品安全的规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提高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全民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我相信定能药到病除。
作者:袁莉莉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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