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规9月起施行 明确上下班途中得民心

2014-08-22 09:57:5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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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还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5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做了明确规定。(2014年08月21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加之当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将原本简单的劳资关系“复杂化”,更易在工人发生工伤后出现“扯皮”和纠纷。不仅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也妨碍了和谐社会、文明社会的发展。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规定》明确四种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不仅为调解工伤赔偿提供了法律支持,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也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服务社会,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其最终目的,当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时候,法律就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

  快节奏、高效率是我们社会的主要特征。“上下班途中”接送孩子上下学,看望老人孩子,买买菜,避过上下班高峰是常有的事,也是人之常情,几乎发生在每个人身上,《规定》将四种情形规定为“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得民心顺民意,顺应社会发展,有效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作者:韩玉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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