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规9月起施行 彰显法治人本

2014-08-21 21:53:5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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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上下班途中”分为四种情形: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8月20日《法制晚报》)

  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伤亡的算作工伤,以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司法实践操作中,“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一直是个大难题,争议比较多,操作难度也很大。这既困扰了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也困扰了用人单位老板和劳动者。

  实际上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不算工伤,在国际上也是一个争议课题。在劳工权益保障比较完善的美国,不但没有将劳动者“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作工伤,甚至连上下班途中出意外都不算工伤,“雇员只有进入雇主的工作场所,才可主张工伤赔偿”。即便有的国家认定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但对“上下班途中”等概念做出了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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