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或立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了更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户外烟草广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姒健敏表示,应“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任茂东委员提出,不仅要禁止烟草企业做广告的行为,而且要禁止其促销、赞助等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烟草企业向公众宣传其商标和名称的行为,不要给烟草企业做广告留“后门”。齐网拉呱,转载请注明。(8月31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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