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秀洲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公交站台盗窃案。其实公交站台盗窃案发案率很高,情节也都差不多,为什么说这次受理的案子特别呢?因为案件中的一个被告人,居然曾经是反扒队员、便衣警察,正是因为与小偷们接触多了,反被拉下水,和他们同流合污。(12月29日《南湖晚报》
反扒队员、便衣警察,原本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人,竟然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这样的事情说出来能让人笑出眼泪。这名迷途者终究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但是,面对罪有应得的反扒队员,我们却不能仅仅“喜出望外”,还要“喜出望内”,看看我们的身边还潜伏者多少这样的“吃里扒外”的家伙。
这名反扒队员、便衣警察的沦落,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这有一个过程。先是有小偷给他弄条子烟,让他放一马;后来他就干脆帮小偷望风,成功后分取账款。可以说,这名反扒队员的堕落是一步步渐渐演变的。遗憾的是,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我们的管理部门在做什么?
对于任何行业来说,对自己的员工都不能仅仅有充分的信任,而要有一颗防范之心。事实证明,越是放松管理的地方越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越是有一定权力的地方,越是问题的多发地带。这几年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多了去了:有法院的法警开着执法车贩毒,法院竟然从未发现;有缉毒警察帮助毒贩子躲避检查,警方也是浑然不知;有缉私人员帮助逃避海关,海关也是不知不觉......这暴露出一个问题,在查处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是敏感的,而在查处自己人的时候,我们却又是迟钝的。这迟钝的原因不是没有防范手段,而是监管的缺失,充分的信任。
就这名反扒队员来说,这个行业既然要长期与小偷小摸打交道,作为管理单位的公安机关就要多长点心思,把预防他们的反水作为重要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这些人员进行监管,让他们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这就需要严厉的监管,要有一套监管他们的制度。这还需要定期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调查,确保他们不会因为利益触及职业底线。
当然,这位反扒队员后来是离开了反扒岗位的,也离开了便衣警察这个职业,成为了一名社会人。但是,他为小偷提供帮助的行为却是从在岗的时候开始的,这样说来,这监管责任是缺失的。即使离开了这个岗位后,当地公安机关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的。对于特殊工种,他们离开后如何监管也是需要考虑的。反扒队员,对于小偷很熟悉,对于警方也很熟悉,他们如果参与犯罪,是对人民最大的伤害。对于变换岗位或者是辞职的特殊工作人员,做好防范,不能出现从天使到魔鬼的一步之遥的短途路径。是不是也需要一个特殊人员登记表呢?正如我们对开锁行业的监管不是也很严厉吗?开锁这样的行业要是监管缺失的话,他们也能成为江洋大盗。
天下无贼是每一个人的期盼,当反扒队员因为一盒烟的诱惑放小偷一马的时候,当反扒队员还会给小偷放风的时候,我们的管理漏洞是不是也忒大了点?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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