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闷死校车中,此类悲剧该如何避免?

2017-07-14 07:21:4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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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继雄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7月12日,石家庄晋州市桃源镇周头村一幼儿园(天宝幼儿园)上午9点将一名两岁半女童遗忘在车内,直至下午4点才被发现。该幼儿被送往晋州市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13日 中国新闻网)

  7月12日正直入伏,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到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车内温度可高达到70摄氏度左右,在高温环境下,身体会迅速脱水,脱盐,以致中暑,加上车内氧气缺乏,人很快就会休克。这样的过程对于一个两岁半孩子来说何其痛苦和残忍。

  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2015年4月2日,四川广安一年仅3岁的女孩,因被遗忘在校车中9个小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6月16日湖南临澧县四新岗镇一名4岁男孩被遗忘在校车里死亡。2016年7月12日,河北保定大河镇小天使幼儿园一名四岁男童被锁校车内死亡。2017年5月15日,广西宜州一名3岁男童被遗忘在校车内死亡。

  幼儿园应当理所当然的肩负起主要责任。校车司机和随车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在每次行程结束时,都要例行检查校车内外情况,杜绝遗忘学生在车内和其他安全事件发生。学校方面,也应强化学生的考勤管理,认真清点学生到校情况,还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反复教导学生关注周边同学的状况,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当然,教育部门和监管部门也要提高管理强度。不断强化对校车司乘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校车作为一种特殊车辆,应该为解决类似事件增加专门设计。比如在驾驶位附近置贴上“请不要把儿童单独留在车内”等字样提醒司乘人员。校车生产企业也可以研发哭声报警器,通过对儿童哭声的声控能实现解锁和报警功能,让玻璃窗户降下来,使儿童避免窒息危险。

  在移动设备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也可以给孩子佩戴电话手表,让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父母,避免事态的恶化。

  除了提升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升级硬件设施以外,法律的保障也是不可或缺的。其他国家发生类似的情况,司机和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故意杀人的指控。加重法律的处罚,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还可以在相关法律中加入禁止将儿童独自留在车内的条款,以此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感、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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