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三线城市的城建局科长,利用职务便利成立“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向前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企业索取钱财,在短短6年时间内非法敛财5000余万元。(新华网 1月20日)
三线城市、科长、成立公司、索取钱财、5000余万。。。。这些词语乍一看并不扎眼,但组合在一起就呈现出了一副令人震撼、愤怒的“小官巨贪”画面。根据以往经验,敛财5000余万这样庞大数字的腐败案件基本上多出现在位高权重的一把手或握有重权的主要负责人手中。然而随着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各项反腐政策、限制禁令密集出台,在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和铁血手腕之下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其中以严打“老虎”的成效最为显著,仅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就达15名之多。
高官巨贪不稀奇,小官大贪才震撼。就像这个三线城市的城建局科长,虽在官场中排不上名号仍能敛财数千万之多,这说明了什么?试问,又是谁成就了“科长敛财千万”的腐败“传奇”呢?在笔者看来,手握重权、久居岗位、欠缺监督这三者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可小觑。
首先,腐败不问职位高低只问权力大小。俗话说,天高皇帝远。一些官场“大人物”对老百姓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而那些“芝麻小官”才是平时和自己近距离接触,实实在在在打交道的。因此在行贿者看来,科长官帽虽小,却直接握有操纵自己的“生杀大权”,是万万不能得罪怠慢的。这就让那些如侯德才般别有居心的不法官员钻了空子,仗“权”欺人了。
其次,侯德才担任科长达15年之久也是造成贪污腐败的祸首之一。这是为何?众所周知,在一个岗位呆的时间越长,对工作的成就感、责任感就越少。试问,一个人如果对工作不在有热情,不在又责任感,不在感到自豪又怎么会自觉管住自己的心和手呢?而且,岗位呆的时间长短与他对岗位工作及其他隐藏部分的了解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在一些涉及重要权利的岗位上呆久了,腐败可能只是早晚的事。
最后,为何在侯德才敛财高达5000万元后才被查处?毋庸置疑,监督上的缺失是万万抵赖不了的。在这当中,不仅有政府内部监督的失职,也存在群众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从反腐成效看,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是反腐“百试不灵”的良药。所以,堵住监督缺失的漏洞是遏制腐败滋生的客观保证。
总而言之,要让“科长敛财千万”的腐败现象不再发生,就必须做好以下三手准备:一是实现干部权力制衡;二是实施干部轮岗制度;三是强化内外监督。以笔者愚见,只有三者强强联合,才能保证权力在“铜墙铁壁”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者:凉夏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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