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朋友圈"保险大忽悠 还需监管“给力”

2014-07-06 06:27:3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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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下个月开始,营销员在微信朋友圈上卖保险,其所在的保险公司将要承担相应责任。这是昨天北京保监局发布的《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同时,意外险也被要求不得捆绑进行销售。(中新网 7月5日)

  近几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以及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和无线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随时随地上网”成为现实。可以说,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利是不可否置的,网上销售保险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这其中的一员,许多好友便利用微信朋友圈通过熟人关系销售保险。于是乎,各种“忽悠式”保险上演,消费者们在咒骂保险“坑爹”的同时,保险业的形象也一叠谷底。

  其实风险在群众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购买保险能为我们的生命和财产保驾护航,使生活更加美好,但为何却变成了“大忽悠”,让消费者们闻保“吐槽”?

  对此,笔者认为,一是由于保险产品的权责条款专业性极强,价格构成复杂,对于理赔的认定上有许多专业术语,普通人不可能完全读懂,一些保险营销员便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二是存在网上销售保险的推销人员对业务并不够熟悉,但急于完成销售任务,便利用朋友之间的信任与情面;三是保险监管制度不健全,相关保监局也缺乏监管,让一些“投机者”利用制度漏洞盈利;四是保险公司缺乏社会责任感,对职工监管教育不到位,只认业绩不管完成渠道。

  无论如何,诚实信用的保险营销是道德营销的底线。因此,笔者认为,“忽悠式”销售保险之类的做法应该休矣!要彻底根治在保险市场上的“逗你玩”,一要建立健全相关保险销售监管法律法规及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力与监管力度;二是加大对保险营销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诚信教育,真正的对“欺诈”进行釜底抽薪,还保险一个“诚信”。

  作者:倪倩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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