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江西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南昌成立。至此,全国已成立新闻道德委员会的试点省市和机构已达16家。试点开展两年来,各试点省市和产业报行业报道德委立足自身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多方面探索新闻道德建设路径,推动全国新闻道德建设取得良好成效。(12月2日西部网)
民主政治,经济昌盛,新闻繁荣,给百姓更多说话的平台,也给媒体更多的监督机会。不良媒体,不良媒体人则是传媒圈的害群之马,非处罚不可。新闻道德委员会无疑是行业自律的好途径,能起到有效的监督和惩处作用。
任何事情的出现,都有其萌芽、生长、成熟的过程和环境。出现不良媒体、不良媒体人,也有适合其发展的土壤。利益多元化形成了新的矛盾,一些利益集团为了避免被舆论监督,就会想千方百计拉拢、诱惑、收买媒体和媒体人。而媒体由原来的体制内正向集团化、企业化转变,也就是商业气息正浓。由此而产生一些涉及新闻道德的事件,并不是不可思议。
正如习近平同志说的“欲望不代表希望”,媒体发展尽管需要财力支持,但是还要知道“君子好财取之有道”,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行大道不贪小。从去年被处理几起涉及媒体道德的案例看,贪小必然会失大,很多人为了眼前利益、一点小利,最终让所在媒体失去了公信力,让自己失去职业生涯,甚至失去了自由。其实,加强慎独意识,提高个人自律比行业自律更为重要。
当局者迷,傍观者清。这句话在传媒界同样适合。很多人在美女面前,在金钱傍边,在利益前后,迷失了自我,无法自拔。领导看不到,同事不好说,以至于让一些人在违规、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就需要像新闻道德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来经常给这些人吹吹风、讲讲课、敲敲警钟,帮助其看清形势,悬崖勒马,尽量不走错路,不办错事。世上毕竟没有卖后悔药的。
行业自律的好处就是能以“家法”进行内部处理,而不是等到新闻从业人员到了犯罪地步需要用法律来惩处。对于那些被新闻道德委员会处理的从业人员,应该珍惜行业处理。而对于媒体来说,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能有行业自律这一关,都是一件对自身发展非常有利的事情。
作者:张洪泉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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