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救护车拉警灯接送职工,方便了谁?

2014-12-06 21:16:2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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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成都市交警二分局接群众举报,在交大路沃尔玛超市,每天一大早就有一辆白色救护车闪着警灯在门前接人。就此情况交警调取视频发现,这辆来自锦江区某医院的救护车长期接送的不是病人而是医院上下班的职工。(11月5日四川在线)

  在面对交警的盘问时,司机居然还谎称“当时因医院有危重病人,是接医生会诊才使的救护车”,在调取了每天的接送视频后,该司机终于承认,是因为人情才每天使用救护车接送上下班医生。视频显示,该救护车闪着警灯,堂而皇之地占用公交车道一路狂奔逆行,在上班高峰期仅仅用了20多分钟就到了医院。司机利用救护车的特殊性,为医院职工保驾护航,这样的行为到底是给了谁的方便?

  首先是给自己方便,执掌方向盘,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想接谁就接谁,而且还可以满大街闪着警灯占用公交车道,每天如此,但是该司机有没有想过,这是在透支社会的信任和挑衅国家的法律。其次是给医生方便,医生上下班有专车接送,不用自己费神费力费油地开车,并且可以享受救护车特有的待遇,何乐而不受?最后是给特权方便,司机、医生双方都将救护车的特殊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违反交通规则且不受处罚,始终都给社会释放“紧急状态”的错误信号,然而这都是特权思想的具体表现。唯独没有给谁方便?病人!救护车专用于接送医生,那出现需要紧急救助的病人该怎么办呢?

  如果说该新闻的重点是司机违规使用救护车,那么作为享受特权的职业医生,你们真的坐得心安理得吗?医生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因为你服务的是病人,社会的特殊群体,你应该比司机更清楚救护车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如果事情发生在别的医院,你们也许会谴责,但是事发在自己身上,你们有没有自我反思呢?

  交警指出,救护车驾驶员将面临非紧急情况使用警灯警报器,逆行,闯红灯,不按标线行驶,侵占应急车道5项严重违法,如果该医院属于公立医院,那么还应对医院公车管理不力进行问责。

  我们希望救护车只用于医疗服务和紧急救助,如果救护车用于特权服务,那么损害的不仅仅是医院的公信力,同时也在极大地挑战和透支着社会公众的善良和信任。

  作者:李丁乔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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