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歌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近日,公安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也就是说,一旦相关条款获通过,行政拘留将可对14至16岁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执行处罚了。这一措施的合理性引发争议。一些人认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的降低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治安“难题”,并对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行为起惩戒作用。一些人则表示,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应慎重。(2月19日《重庆晨报》)
对青少年行政拘留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这既督促青少年自觉文明守法,也提醒各地政府以及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要通过更多扎实努力优化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近些年来,我们欣慰地看到,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提升,各地政府以及司法、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着力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无论是常态化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还是通过融入普法元素的“法律故事”、“法律文艺节目”等,让广大青少年在润物细无声的氛围中,潜移默化接受法律知识的熏陶与感染。
当然,我们也欣慰地看到,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都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文明守法小公民。然而,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最近几年,关于校园“霸凌”事件,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仍在屡屡上演。这其中,有很多触犯国家法律的青少年,由于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只能对其批评教育。可是,有的青少年面对批评教育根本就不思悔改,而且,他们的所作所为,容易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由于他们的年龄因素,由于国家现有法律制约,他们总是能够一次次逃过法律制裁,以致于他们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行政拘留年龄能够从16周岁降至14周岁,通过法律的制裁,应当会取得“校正”效果。虽然健全完善法律的归根目的,并非要加大处罚力度,只是希望通过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能够保障督促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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