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新规:明星“瑜”掩不了产品“瑕”

2014-08-27 09:17:1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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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几何时,明星广告的“神舞飞扬”,给本就“鱼龙混杂”的广告界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给质量不高的产品一剂“死人复活”的灵丹妙药,给质量不错的产品一则“青春永驻的良方”,而明星们则为此赢得了知名度,赚足了人民币,如此的互利互惠自不言而喻,双方盘算着“小九九”也不会刨根问底,更多对“感觉”的追求使得责任与担当在产品审验中逐渐减少,甚至淡出历史舞台。也就在此时,虚假广告的频频曝光也露出了马脚,明星的光环终究遮不住产品的瑕疵,也填不满人们内心的疑问。

  而法律的出台又是刚刚好,没有早在人们还迷恋明星之时,也没有晚于人们要劈头盖脸抱怨明星之日,而是借公众心中的“一杆秤”给明星提个醒,如果一个连对“爱自己”的人都不能认真负责的话,怎能委以重“角”,又何来魅力之谈呢?因此,明星们要带上“放大镜”查查产品的副作用,带上“近视镜”看看产品的好功效,带上“护目镜”平衡产品的优劣,给出最公正的鉴定。

  广告法的修订,不是说明星不能代言,也不是要求他们的代言必须“保质保量”,只是想以此规定,让明星们有选择的代言,明确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不要依仗粉丝赋予你的爱遮盖真实,欺骗公众。要知道,你的“瑜”不仅掩不了产品的“瑕”,有一天反而会被“瑕”淹没。而观众们也要试着重视产品的质,不盲目追求代言产品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明星的另一种期待。

  作者:姬玉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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