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贿款17斤冬虫草照收,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11月12日 新快报)
“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是千百年来的为官之道,为百姓父母官者,应该两袖清风,刚正不阿,为百姓谋福利,办实事。古往今来,清官美名远扬,贪官臭名昭著,纸包不住火,以一己之贪欲,搜刮民脂民膏者,不管用什么手段掩盖其犯罪的事实,最终坑害的都是百姓。
100万元现金、17斤冬虫草、26件玉器、7把枪、1套别墅等等,这些都昭示着黄志光收贿的事实,黄志光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收贿为他人跑官升迁,法理难容,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国家对机关干部贪污腐败问题十分重视,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一直是开展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面对金钱与名利的诱惑时,迷失了自己,屈服在自己的贪欲之下。那么,如何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呢?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稍有松懈便会死灰复燃;用法律形式规定职能权限,运用法律防止权利滥用,能为领导干部敲响警钟;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更要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提高监督意识,让贪污腐败现象无所遁形。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为官者应该胸怀宽广,心怀百姓,不计较个人得失,如此必会青云直上,鹏程万里,相反,为官之贪者,即便捐再多之赃款与寺庙,又岂会受佛祖半分之庇佑?
作者:杨薇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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