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事网友@业余的正常人___讲述,当日16时许,他和女友在德阳政务大厅门口因停车与交警曾发生误会,离开前他对女友抱怨“这都要罚款”,被江虎以为是骂自己,遂上前理论。双方对骂后,@业余的正常人___下车,交警江虎则情绪激动地脱下衣服,双方争执一会儿后不欢而散。
由此可见,作为一名交警,在执勤中,尤其在与群众发生冲突后,“老子脱了衣服给你打,不要工作了”,起码证明三点:一是给人的感觉真的“好凶”;二是遇到或处事不冷静;三是违反了着装规定。
也就是说,江虎显然违反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的规定。
因此,虽然友@业余的正常人___认为“形成网络暴力,对江虎很不公平”,江虎本人发布微博称“在以后的工作中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会冷静处理,再也不秀身材了!”,并不表明,江虎为自己的言行不要承担后果。所以说,相关部门不能让网络牵着鼻子走,应对江虎进行批评教育。
否则,因为“长得帅、腹肌好”就网开一面,不仅认同和助长了“网络暴力”,而且是对人民的不负责。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非常可怕。
作者:姚明胜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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