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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9 05:37:4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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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旅游小费”立法者,大多认为给予服务者小费能让导游努力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使游客获得更好的旅游享受。其实,游客已支付了各种费用,而且在订立旅游合同时,已明确了服务的内容及双方的权益。游客没有必要额外支出费用去卖导游的“笑脸”。如果要游客支付小费才有优质的服务,那么旅游公司和游客订立的服务合同又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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