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拉呱 > 热图点点看 > 正文
搜索
2014-08-29 05:37:47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支持者还喜欢把西方给小费的习惯拿出来,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在欧美小费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对优质服务的感谢,而是客人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是一种惯例,或者是一种风俗。有的餐馆甚至在账单上写上15%的小费,并计入餐费。所以,“旅游小费”立法,忽视了一个法律之外的约定俗成。给是一种鼓励与肯定,但更是一种额外的感动,不感动游客却想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这种给小费行为,无疑是一种强制。小费成为习惯的国家尚且没有专门法律条文固化小费行为,我国又何须用《条例》来为小费“正名”呢?
4/6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今日热点
体育 社会与法 百姓民生 社会万象 奇闻异事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 健康
推广
拉呱
新聊斋 | 孟母学堂 | 百姓茶座
频道推荐
社会 | 娱乐 | 女人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