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裸官”涉贪腐近4亿,自认有机会获缓刑。近日,广州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开审,为首的“裸官”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其在任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转移国资2.84亿元。据了解,张新华法律意识并不强,自认为如此数额并非严重的职务犯罪,并且自觉有机会判缓刑出来。(8月21日澎湃新闻网)
按照正常人的正常想法,贪腐数亿,即便不被判处死刑,起码也必须“将牢底坐穿”、在狱中了此残生了。可是,裸官张新华被抓后,既没有如丧考妣、泪雨滂沱,更没有自暴自弃、萎靡不振,而是将“革命的乐观主义”发挥到了极致,自认为会被判缓刑、轻描淡写处理了事。他的这份自信和狂妄,恐怕并非来仅仅自对法律的无知,说不定也自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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