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行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叫好

2014-09-01 19:59:0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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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越来越多,呈逐年上升趋势,因工伤保险发生争议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成为人们心中最纠结、最难启齿的梗结。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法律层面不给力,以往的相关法律规定相对宽泛,已经远远不适应当今复杂的工伤保险案件形式,更给工伤保险争议的解决带来诸多阻碍,造成极大困难,使得人们在工伤保险维权之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疲惫,越走越失去了信心。

  在这种大情势下,解决工伤保险争议已经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之际,最高法终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无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人们最迫切需要的,一份迟来的劳动者人性化保障。

  《规定》共10条,明确了各种用工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具体解释了工伤认定中涉及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并明确了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这些新规定,弥补了老《规定》的多处漏洞,使原本粗泛条文无法解决的复杂纠纷,重新进行了明确,本着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进行了详实、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劳动者真正有法可依,进而有法必依,使劳动者在维权路上真正有了抓手,可以放心大胆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涉及的是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因此,没有一部健全的、受劳动者认可并拥护的法规,何谈保护劳动者权益,更何谈社会能够稳定。所以说,新《规定》的出台,虽然是一份迟来的劳动者人性化保障,但却意义重大,它真正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明确,使劳动者的权益有了保障,使劳动者不再受不附现实的条框限制的纠结与维权路上的煎熬,这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是一个大于天的好事,是对劳动最大的益处和来自法律层面的强有力保障。

  作者:周福明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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