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有“张冠李戴”,今有“张证他用”?

2015-03-18 04:08:3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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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郝军

  厦门陈先生:四五年前用自己身份证办过一个联通号码。前几天,我女儿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他说他的手机丢了,去营业厅补卡补上了,还说8年前用我的身份证登记的手机号,手机丢后通过营业厅查询到我的号码,让我帮忙补卡并把号码过户给他。女儿回家后把这事告诉我,我到大唐世家的营业厅查询,居然发现我名下的号码登记了有近20个,除去宽带、两个固话以及两个手机号是我的,其余10多个都是陌生人的。我根本不认识他们,而且我的身份证之前也没丢过。(3月17日《海峡导报》)

  10多个陌生人齐齐用他人身份证办事,昔有“张冠李戴”,今有“张证他用”?这个后果太可怕了。

  实名制形同虚设。国家对通讯设立实名制,虽然是近两三年的要求,实际执行中,办手机卡、装宽带、装固话,都是一直要求落实实名制的,为什么相关通讯单位的营业厅不对当事人落实实名制,不核对人、证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就敢随意给他人办理宽带、固话以及手机号,这个胆子未免也太大太大了。难道像网吧纵容未成年人上网,事先准备了一大把他人身份证号码备用?唯利是图,审核制度形同虚设,遵纪守法者活该倒霉?

  发生债务怎么办?四五年来,陈先生根本不认识共用自己身份证的“他们”,身份证之前也没丢过,这个问题绝对要追查。问题远不止此,这是以他人名义消费,万一“他们”不及时付款,会有大问题。通讯余额不足时停机可以避免债务纠纷,问题是或许“他们”作为VIP客户,允许透支数十元甚至更多,每人如此透支,恐怕就是成百上千以上,如果“他们”齐齐“躲猫猫”不还,日积月累,难不成陈先生要当被告或还款的冤大头?

  上帝是有名无实?消费者是上帝,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等9项基本权利。作为服务者,通讯公司应该为用户提供准确、及时、周到、优质的服务,就要查漏补缺,为啥不堵漏?“冒名”漏洞是谁发现的?是“冒名”客户,是陈先生及女儿等人。为什么不是通讯公司公开漏洞?通讯公司肯定心知肚明,为什么对错误视而不见?想想通讯公司对垃圾信息的态度,对领导人给予优待的关照,通讯公司还值得用户信任吗?

  更大恶果在后头。允许“张证他用”,可能不是陈先生一人的遭遇,完全有其他情况发生,比如把陈先生等人信息卖给其他需要的网吧等单位和个人。想想这个,头都会大了,比如很多金融机构热衷推销信用卡,手续粗放,一些年轻人没有工作,信用卡却是一大把,少则七八个,多则十余个,如果他们都“冒名”办卡,到期不还,先不说还款问题,证件本人列入黑名单,寸步难行,这些身份证的原始主人岂不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对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使用和查验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对违法者加大了处罚力度。除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其中,对于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和冒用居民身份证的处罚,从原有50至200元罚款提高为200至1000元罚款或拘留的处罚。

  四五年来被蒙在鼓里,被“张证他用”的陈先生希望通信公司尽快查清此事,还自己一个清白。这个态度是明智的,但是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小事情,陈先生应该积极报警,让警方介入,迫使与“冒名”有关的人员和组织出来走两步,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才能让有“张证他用”危险倾向者越来越少并最终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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