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立美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4年大学刚要读完,女生被举报是“高考移民”,被学校取消学籍。但经两级法院审理认为,学校作出的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判决撤销取消学籍决定。16日,武汉洪山区法院通报了武汉首起“高考移民”案。(3月17日《长江商报》)
由于各省市之间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特别是高校招生指标在各省市的分配不均衡,导致各省考生考取大学尤其是考取名牌大学的机会和概率大不同,相差巨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高考竞争激烈省份考生为了顺利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就钻空子,跑去高考竞争相对轻松的省份参加高考,玩起“高考移民”的把戏,近年来已经查获了很多起。
根据目前高考政策的规定,“高考移民”属于一种非法行为,即使各省陆续实施“异地高考”政策,“高考移民”依然不合法。按照规定,依法要剥夺“高考移民”考生的高考资格、录取资格,即使通过“高考移民”方式被高校成功录取了,一旦发现,高校就该取消学生的学籍,也就是开除,这一点毋庸置疑,也符合公众的期许和高考公平、正义。然而,在这起武汉首起“高考移民”案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却是作为“高考移民”的学生获得胜诉,作出取消学籍决定的高校败诉,这样的判决结果让不少人大吃一惊,不能接受,以为这是为“高考移民”撑腰。但是,从法律角度说,高校败诉其实并不是“高考移民”的胜利,而是法治的胜利,法律并不是在为“高考移民”行为撑腰,公众不能误读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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