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新规”之前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怎么处理的,但“新规”在“合理时间、路线”上,突破了过去的普遍认识。人们原来概念中的上下班“合理时间、路线”是相对直观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是互为印证的。而现在把买菜也纳入“合理路线”,那么,如何推算“合理时间”?而且,把原来所指的从工作场所到住处的“合理路线”,扩大到“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更会因具体客观原因无法准确区分“合理时间”。对此,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指出:“新规应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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