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实行食盐官卖
在古代中国,盐业专卖又称禁榷。自汉武帝起,各朝都对盐业实行不同程度的专卖(其他被专卖的商品还可能包括铁、酒、茶叶、矿产品等)。这样合法贩卖的盐叫官盐,非法贩卖的叫私盐。汉昭帝时期,政府专门就盐、酒、铁专营的问题展开辩论,其内容由桓宽编著成《盐铁论》。辩论结论是废除铁、酒专营,保留盐业。到了汉光武帝时期,食盐由专卖改为征税。
虽然食盐是生活必需品,在中国大陆从整体上来说并不缺乏。沿海地区产海盐,四川等地区有井盐。
中国私盐产生的历史可追溯至西汉时期。自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原本汉初盐业开放民营,富商大贾和地方诸侯因此而财累万金,甚至威胁到了中央政权。武帝时征战频繁,国库窘迫,富商们却不愿“佐国家之急”,汉武帝因此下令将盐、铁经营完全收归官府,实行专卖,由官府直接组织食盐生产、运输和销售,禁止私人经营。
西汉之后,食盐管制时兴时废,甚至隋唐初期有128年是完全放任盐业,且免除食盐征税。但安史之乱后,政府财政陷入困境,盐业专卖又重新开始实行,垄断而产生的盐利收入也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支柱。此后历朝历代都因此而加强盐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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