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新郑市盐业局书记李林祥来到黄先生在龙湖镇开的餐馆,代表新郑市盐业局向黄先生道歉,退还了罚没的食盐及200元罚款,并向黄先生发放了新郑市盐业局2014年度“行风监督员”聘书,欢迎黄先生继续对新郑市盐业局工作进行监督。
李林祥说,昨天下午,新郑市盐业局盐政科向局党委汇报过案件后,当时就对参与案件的执法人员做出严厉批评,并迅速研究做出处理结果。新郑市盐业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责令两人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整改,公布处理结果,从严落实郑州市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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